吳鴻祺倡完善網絡安全指引及補充相關配套


發佈日期: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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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鴻祺

離島區社諮會委員

澳門國際科技產業發展協會理事


<<網絡安全法>>於去年12月正式生效,為特區政府部門及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在網絡安全監管方面,尤其防止該等網絡、系統及數據資料因未經許可的行為而受到不利影響提供了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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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該法律基礎上還需要根據每個範疇及各行業的監管執行機構去制定指引,以供各受監管實體有所依據,自去年6月於立法會正式通過至今已有9個月時間,不少部門及受監管機構都反映對該法律的執行及合規上遇到困難,現時除了金管局已制定及發佈供金融機構所遵守的<<網絡防衛指引>>外,政府部門及其他行業現時亦未有相關詳細指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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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資訊科技人才非常短缺,各部門在相關專業人員配套亦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乏,有些部門或辦公室甚至連日常資訊科技維護人員亦見不足,特別是網絡安全範疇的專才更是買少見少,很多機構連評定自身是否符合網安法基本需求的能力都沒有,該法律在現時沒有詳細指引下執行,對於各受監管實體可說是無所適從;加之<<電子政務>>法案亦已於上月在立法會細則性通過,網絡安全對於未來政府部門所提供的服務必會更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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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吳鴻祺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 行政公職局及各專營行業的監管機構盡快制定公布詳細指引,以供各受監管實體對於該法律的執行及合規有所依據;



2. 人才發展委員會及科技基金會合作制定及推出網絡安全相關的人才培養計劃,以吸引人才流向相關專業;



3. 科技基金會可推出專門資助計劃,為本地發展網絡安全相關的方案及系統研發提供協助,特區政府部門亦可優先採用相關計劃下的研發成果以推動科研發展;



4. 高教局可與各大專院校研究設立專門學科長遠為本澳培養相關人才儲備。


(來源:民聯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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